2020-02-07 09:48 瀏覽量:18591 來源:農民日報
本報訊(記者 高雅)2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和最高檢機關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學習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精神,研究檢察機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會議要求,檢察機關在疫情防控中要積極履行檢察職能,最高檢要組織、協調、指導各級檢察機關抓好辦案工作,特別要按照中央部署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等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偽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維護防疫工作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要積極、主動、及時了解有關情況,勇于擔當、善于作為,依法從嚴從快堅決懲治惡性犯罪,回應社會關切,震懾潛在違法犯罪行為。
會議指出,在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要以高度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抓緊抓好各項檢察工作,做到日常工作不放松。工作形式可以結合防疫情況適當變通,但各項檢察工作不能等、不能拖、更不能推。要更加負責地落實好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全國檢察長會議等部署安排的各項工作,為實現“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持續發力。
據了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后,最高檢第一時間做出響應。1月27日,成立最高檢機關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下發《高檢院關于防疫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辦法》。1月30日,針對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辦理問題,特別下發了《關于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