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9 16:31 瀏覽量:15272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7月1日起,北京小食雜店不得現場制售,所以煎餅果子雞蛋灌餅全沒了?”近日,北京市落地的小規模食品經營新政,引發網友熱議。對此,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明確表示,烤串、煎餅等街邊從事食品即時加工、制作并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的經營者,屬于“小餐飲店”,不能與小食雜店進行混淆,連鎖經營的品牌食品店也不屬于小食雜店范疇。
網友擔憂吃不到街頭小吃
7月1日,《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備案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包括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食品攤販等。
按照規定,小作坊實行正面清單管理,也就是說,只能生產由本區人民政府制定的“小作坊生產加工食品品種目錄”以內的食品。而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其中,小食雜店不得從事食品現場制售活動;食品攤販不得經營冷葷涼菜、生食水產品、裱花蛋糕、散裝熟食、散裝酒、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
有網友擔心,街邊的煎餅、燒餅、涼皮、糖葫蘆這些食品,是否以后也要絕跡了。
小食雜店不等于小攤販
“小食雜店和小餐飲店是兩個概念,不能將所有售賣食品的小店都稱為小食雜店。”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小食雜店是有固定經營場所,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小于或等于60平方米,依法取得營業執照,通過實體門店從事食品零售的經營者,但以連鎖方式經營的除外。舉例來說,社區常見的賣零食的小賣部、售賣少量預包裝食品的蔬菜水果店就是小食雜店。
炸雞店、包子鋪、主食廚房等通常來說是小餐飲店,不是小食雜店。
食品攤販的早餐車也可以售賣雞蛋灌餅、豆漿等早餐。
也就是說,小餐飲店和食品攤販是可以“現場制售”的。網友關心的包子鋪、燒餅、涼皮經營,只要有固定場所,屬于小餐飲店,如果沒有固定經營場所,比如移動的煎餅攤,屬于食品攤販。
便利店里的關東煮、自選檔口中餐炒菜還能不能銷售?
“食品經營許可為依法申請許可,申請人只要符合許可條件均可以申請。”該負責人介紹,食品制售項目主要包含熱食類、冷食類、生食類、糕點類、自制飲品等。
小規模食品生產監管更加嚴格
據了解,北京對“現場制售”一直監管比較嚴格。比如北京稻香村現炸肉串的回歸。2012年,北京稻香村公司擴大規模,新開門店比較多,炸肉串停售。作為很多北京人兒時記憶的炸肉串,市場呼聲很高,北京稻香村于2016年12月陸續恢復。但是,要恢復現場制售,還要獲得資質才可以。北京稻香村相關負責人表示,炸制肉串需要獲得“熱食制售—限熟肉制品”的資質,現場制售的操作面積至少需要6平方米以上,并且環評備案,才能符合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新規對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對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食品攤販的食品生產經營要求更加明確。有助于北京市食品安全整體水平的提升,降低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新規實施后,小作坊和小餐飲店申請許可、小食雜店申請備案均為即時辦理,申請材料齊全、符合發放條件的當天辦理,當天發放。較快的開辦時間將減輕申請人的時間成本。
“優化了辦事流程,精簡了申請材料,但是并沒有降低標準。”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事中監管環節,商家取得資格之后,監管部門會在30日之內安排一次全項目監督檢查,嚴重違規的會撤銷備案、許可。在事后監管環節,將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納入風險管理,對在經營過程中發生變化,不符合小規模的定義、開辦條件、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予以糾正、處罰。
(本報記者 辛明 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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