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1 16:37 瀏覽量:19198 來源:中國食品報
最近一個廣告片引發關注,內容是幾位老人視力模糊,看不清東西,吃了某品牌的藍莓葉黃素產品后,癥狀消失。廣告中稱這個視力不好的老人只能看見人影,這時就需要眼科醫生進行治療。廣告中的產品標簽上清楚地寫著“藍莓葉黃素壓片糖果”,吃上一種休閑食品能夠恢復視力?相關研究證實,保健產品的作用是對健康和亞健康人群以調理為目的的健康干預。不良的生活環境、不良的生活方式、偶發輕度的不良感覺時才適用保健產品,但偶發輕度的不良感覺和疾病的癥狀完全是兩回事。
應當說,這樣的廣告宣傳不在少數。保健產品的虛假宣傳開始興起一種新套路:在產品宣傳過程中不說疾病和治療疾病,但卻說出疾病的癥狀和表現,說出產品可以改善甚至消除這些癥狀。比如高血壓說成頭暈眼花,骨質疏松說成腰酸腿疼……這樣的宣傳會使消費者產生“保健產品可以消除和改善疾病”“保健產品能夠治病”的錯覺。
我國對于涉及疾病治療的虛假宣傳有相關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生產經營者對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禁止利用包括會議、講座、健康咨詢在內的任何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現虛假宣傳行為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廣告法第十九條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將相關法律法規宣傳給企業,傳播給消費者,警告給違法者,是監管部門的職責,更是行業健康成長的需求。在保健市場違法和護法的博弈中,監管者應該用心,及時拆穿保健產品違法宣傳的新套路;企業應該小心,不要自作聰明去觸碰法規的紅線;消費者應該當心,明白保健產品不能治病這一條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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